日本現行的民法是明治時代1898年開始施行的,其中有一項規定在現代社會看來是非常奇葩的,即“女性離婚后,100天內禁止再婚”。
主要是以前日本人比較看重“嫡出”“血統”,如果夫妻離婚后300天之內出生的孩子,無論生父是誰,均被認定為前夫所生,女性在離婚后100天之內禁止再婚,以保證存續期間生育的孩子“血統純正”。
孩子上戶口時,需要生父生母雙方向日本政府提交申請資料,孩子的信息才能寫入戶籍。但很多單親媽媽因為家暴、虐待等原因離婚后不愿意再聯系前夫,或前夫不愿意配合前妻給孩子上戶口,再或者孩子本來就不是前夫的也不想找前夫為孩子上戶口,這就導致了有些孩子成為黑戶。據說這種情況的黑戶占總體的7成左右。
現在這項法案即將被修改為“女性再婚后,即使是300天之內生育的孩子,也可以被認定為再婚丈夫的”,這樣就大大解決了離婚后300天內新生兒成為黑戶的問題,同時女性離婚后100天內禁止再婚的規定也隨之被廢除。這項新法案最快將在2024年開始實施,屆時困擾日本社會很久的黑戶問題也將迎刃而解,同時日本女性自由結婚的權利也有大幅提升。
不僅如此,以前日本法律對家長賦予“懲戒權”,可以為管教孩子采取“懲戒措施”,所以日本的打罵教育也曾成為普遍現象。現在這項法律也將被取消,修改后的法案將明文規定“禁止體罰兒童”,這對保護孩子的權益也有了大幅提升。
更新法案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求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不過在因循守舊的日本社會看來,修改一百多年前的法案無疑是對傳統的挑戰,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大事件。所以,女性離婚后可以自由再婚,離婚后生育的孩子可以自由選擇落戶前任或現任丈夫的戶籍,避免孩子一出生就成為黑戶的尷尬境地,同時還保護孩子不受父母虐待。這些新法案的修改,無疑是加大了對日本女性和孩子的保護,更符合現代法治社會的發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