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權”被稱為在日外國人的“天花板”,獲得日本永住的難度甚至高于日本歸化。歸化意味著加入日本國籍,同時可能需要放棄本國國籍;而永住則是在保留本國國籍的基礎上,獲得日本永久居留權。永住是絕大多數在日外國人想要獲得的身份,申請永住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首先,在日本居留的時間,對于普通外國人來說,需要在日本連續居住滿10年(每年在日本生活不能少于183天),且連續在日本工作滿5年。如果在日居住期間或工作期間有中斷的情況,就不能算“連續”期間了,再恢復時的期限需要重新計算。
此外,在日本居住期間需要品行良善,無違法犯罪行為,按時納稅、繳納年金、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同時,申請人需要在日本有獨立生活的資產或技能,有足夠的賺錢養家的能力,不能成為日本的公共負擔。個人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00萬日元,如果有撫養家人的情況,每增加一名“被撫養人”,則年收入原則上需要增加50萬日元。
但這個收入標準并沒有明確的數字限定,比如只有夫妻兩人家庭,妻子為被撫養人,丈夫的年收入原則上不低于350萬日元。不過根據實際操作經驗,基本上年收320萬、330萬左右大多也能通過申請。有時候,在申請人綜合條件較好的情況下,不低于300萬的年薪應該也能獲得審批,由于每個申請人的個人情況不同,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我們建議您聘請資深的行政書士幫助辦理永住手續。由于永住申請材料遞交后,審核資料的審核官有一定的主觀能動性,一方面體現了日本“人性化”的一面,另一方面審核官的個人主觀判斷也會影響資料審核的結果。所以說,永住申請材料如何能符合審核官的判斷標準,能夠一次性通過審批,就成為能否順利獲得“永住”身份的關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