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父母在日本都持有工作簽證(技人國),子女現在12歲,能給子女辦理定住簽證嗎”?
在日本工作生活的父母,想把國內的子女接到日本團聚,由于子女未成年屬于被撫養的對象,可以先為子女辦理“家族滯在”簽證。子女來到日本后可以和其他日本籍子女一樣,就讀當地的學校,享受教育、醫療等福利。
父母在日本工作生活滿10年以后,可以申請“永住”簽證,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隨父母一起申請永住。
在子女成年以后,父母仍持有工作簽證的話,作為沒有收入仍被父母撫養的子女雖然還可以申請家族滯在簽證,但是無法找全職的工作,只能以家人的身份兼職,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8小時。但隨著子女年齡的增長,繼續更新家族滯在簽證將會有一定的難度。
雖然子女也可以申請留學簽證、工作簽證、特定活動等簽證,但是都不如“定住者”簽證(簡稱“定住”簽證)更有用。“定住”簽證在各項權利義務方面幾乎和“永住”簽證一致,不過子女申請“定住”簽證還是有一定門檻的。
*需要先以家族滯在簽證,在日本的小學就讀(可以中途插班)
*在日本的小學及初中畢業
*在日本的高中畢業或準畢業的狀態
*持有家族滯在簽證(或留學簽證)
*有內定或確定錄用的全職工作的公司(有雇傭合同、內定通知等)
*履行住居所在地的申報等義務
申請定住簽證的關鍵在于,子女在小學階段赴日,在日本接受小學到高中的教育并獲得畢業證書。
移民是一項長期的過程,需要提前了解各項移民政策,早做規劃、早日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