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人結婚,是外國人移民日本的捷徑之一。和日本人結婚滿3年,在日本居住滿1年,持有3年有效期的日本人配偶簽證即可申請永住簽證。
那么,為什么說和日本人結婚后在符合永住申請條件時要盡快申請呢?
日本人配偶簽證是依附于日本人身份之下的附屬簽證,當日本人本身出現一些問題的時候,作為其配偶一方的外國人所持有的配偶簽證也可能出現問題,甚至失去日本的長期在留資格,更加難以申請永住了。
有些外國人的日本配偶有可能發生意外去世、自殺、病故等,在喪偶的情況下申請永住還是比較難的。
有時跨國婚姻容易出現感情裂痕,如果雙方離婚或日本人一方單獨提交了離婚申請,那么外國人一方在日本申請永住時也比較難。
所以說,如果和日本人結婚的外國人,希望以后長期在日本生活,還是建議您只要滿足申請永住的條件時,應盡早提交永住申請以絕后患。
在日本人配偶一方去世或離婚的情況下,如果外國人一方還想繼續在日本生活,可以先申請定住簽證。將來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從定住者也有可能變更為永住者簽證。
一般定住者簽證初次申請的有效期為1年,滿期后可以續簽,續簽有效期為1年或3年不等,在持有3年有效期定住簽證的前提下,工作滿5年,年薪達到300萬日元左右,就可以考慮申請永住。如果有遺族年金的情況下,原則上年金不計入收入,但可以在永住申請材料中加以說明。
簡而言之,如果外國人是日本人配偶,結婚滿3年,在日本居住滿1年,持有3年有效期的日配簽證,即使沒有工作也可以申請永住。
如果在日本人配偶去世或離婚的情況下,外國人需要在日本工作滿5年,年收入達到300萬日元,持有3年有效期的簽證,在正常繳納各項稅款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永住。
綜上可以看出,和日本結婚的外國人在達到永住申請的情況下,為了避免以后發生的各項不確定的麻煩,還是盡早申請永住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