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本回中國,因為疫情的原因無法在再入國許可有效期內返回日本,在留卡沒有過期,現在想回日本了該怎么辦”?
什么是再入國許可?
日本“再入國許可”是指在日本有合法簽證的外國人臨時離開日本,出境后需要再次返回日本時,需要在出境前提前辦理再入國許可的制度。
日本再入國管理制度改革后,持有效護照和在留卡的中長期在留者離開日本并在1年內返回的,可以視同為再入國許可(みなし再入國許可),為了與再入國許可區分,也可稱為“視同再入國許可”。
已經辦理了再入國許可的外國人,在再次入境日本辦理登陸申請時可以免簽。且入境日本后繼續持有出境前的在留資格及在留時間。
再入國許可的類型?
再入國許可分為長期再入國許可和短期再入國(臨時)兩種。
長期再入國許可又分為單次及多次許可兩種,最長有效期為5年。這種再入國許可需要到出入國在留管理局辦理,目前收費標準為單次3000日元、多次6000日元。
短期再入國許可(みなし再入國許可)為單次有效,最長有效期為1年,需在出境日本時進行申告,無需支付費用。
溫馨提示:
*出境日本后,在簽證、在留卡、護照、再入國等任一證件有效期內需要返回日本,否則有可能失去現有的日本在留資格。
*如果未辦理再入國許可手續,也沒有在出境時的再入國用ED卡“視同再入國許可”前打鉤,一旦出境,將失去現有的在日居留資格。如果要返回日本,則必須重新申請簽證。
由于疫情的原因,有大量的外國人出境日本后面臨再入國許可有效期到期或過期的情況,有以下幾種常見的處理方法:
1. 克服自身困難,在再入國許可有效期內返回日本;
2. 去駐海外日本領事館申請再入國許可延期或辦理新的再入國許可,并在有效期內返回日本,該政策僅適用于疫情期間截至2023年4月30日結束;
3. 如有特殊原因,也可試著與駐海外日本大使館咨詢協商;
4. 再入國有效期失效后重新申請新的簽證后赴日。
由于每個人的情況不同,面對再入國許可有效期的問題可以考慮以上幾種處理方式,也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行政書士。因為現行政策有可能出現變更,請隨時關注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