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滯在簽證是日本入國管理局頒發給取得日本長期簽證外國人的配偶和子女在日長期居住的一種簽證資格,不包含其父母。下面,我們就具體說明一下辦理流程和資料:
第一步:在日本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書
1.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申請表(可以在入管局官網下載)
2. 申請人照片1張(4cmx3cm,申請人3個月以內照片)
3. 申請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 申請人戶口本復印件
5. 申請人與撫養人的關系證明
6. 撫養人的護照及在留卡的復印件
7. 撫養人的在職證明書(投資經營簽證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8. 撫養人的收入證明書 (區役所開具住民稅證明書或納稅證明書)
9. 撫養人的存款證明(銀行對賬單)
10. 撫養人申請理由書(詳細說明與申請人的關系及赴日生活理由)
11. 撫養人與申請人的日常生活照
以上資料準備齊全后可以委托日本當地的行政書士辦理在留資格,辦理成功您會收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家屬滯在簽證不包含父母,家族滯留簽證在就業勞動時須另外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第二步:在中國當地的日本駐華使(領)館或其指定的簽證業務代理機構申請正式簽證
1. 簽證申請表(使館網站下載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2. 照片1張(豎4.5cm×橫4.5cm、白底)
3. 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 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及申請人頁)
5.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6. 婚姻調查表(使館網站下載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7. 親屬關系調查表(使館網站下載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簽證費190元(代辦機構將額外收取一定的代辦費,詳情請咨詢各代辦機構。)
審查時間原則是4個工作日,有時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礎上追加其他材料,審查時間會延長。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所屬日本國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動作廢。申請簽證時請通過本館所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