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永住簽證是外國人所有簽證里面的“天花板”,也是絕大部分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想要得到的在留資格。
普通外國人需要在日本連續生活滿十年,其中連續工作滿五年,并且正常納稅,才有資格提出永住申請;如果屬于高度人才,最快在日本工作生活滿一年或三年后就可以提交申請了。
但是在很多情況下,有可能在提交永住申請后,發現被拒簽了,這讓很多人擔心不已。不過資深的司法書士告訴您,“不用擔心,永住申請被拒簽并不是什么壞事”。
在遞交永住申請材料時,我們都會盡可能充分的準備好相關資料,希望可以一次性通過審核獲得永住權,但實際中有可能被審核官發現有一些問題,尚達不到申請永住的條件,所以被拒簽了。拒簽對申請人并沒有什么影響,但是拒簽之后我們就可以查到拒簽的理由,如果這個理由是明確的,那我們可以相應補充或準備好資料重新提交。
這樣的拒簽總比不知道拒簽理由即使提交再多資料也始終不能通過強得多。所以不用怕被拒簽,拒簽后只要查明被拒簽的理由,查漏補缺就可以了。
申請永住是可以自己提交資料的,不過在日本崇尚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像申請永住這么重要的事情,還是建議您聘請專業的司法書仕代為辦理更為穩妥。畢竟專業人士在準備遞交資料時,已經提前“查漏補缺”了,這樣的永住申請資料才更容易通過審核,省時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