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信息變更申報書后,會發給新的在留卡嗎?
如果有變更居住地之外的信息變更,將會發放新的在留卡。
如果僅僅是居住地的變更,則不會發放新的在留卡,只會在在留卡上記載新的住址。
入境日本后,什么時候需要申報居住地?
中長期在留者在登陸日本后,自決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內,必須向市町村申報居住地。如果您在決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天內未通知市町村,您可能會被處以最高 200,000 日元的罰款。
另外,登陸后 90 日以內無正當理由不通知居住地的,有可能被取消在留資格。
可以到最近的地方入國管理局申報居住地嗎?
申報居住地必須在您居住城市的市町村辦公室辦理,而不是在地方入國管理局辦理。
請告訴我因搬家而變更居住地的申報程序,以及與基于居民基本臺帳法的遷入/遷出申報的關系。
中長期在留者變更居住地時,必須自搬遷至新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內,將居住地通知入出國管理局長官(入管法第19條之9第1項)。
關于遷出申報,中長期在留者提交在留卡,根據住民基本臺帳法提交遷入/遷出變更申報時,視為已向廳長進行了申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總則(入管法第 19 條之 9 項第 3 項)。
因此,如果中長期在留者持在留卡進行居民基本臺賬法規定的遷入/遷出變更申報,也視為履行了入管法規定的申報義務。
此外,如果在申請遷入/遷出址申報時忘記攜帶在留卡,并接受了居民基本臺賬法規定的遷入/遷址申報,則上述推定規定將不適用,需要重新持在留卡申報居住地。
此外,如果不妥善申報,中長期在留者可能會受到處罰或被取消在留資格。因此,申請遷入/遷出時請攜帶在留卡并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