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長期居住者是否必須由自己進行申報?
根據在留管理制度,外國人原則上必須親自到場對在留卡進行申報。
此外,申報的種類也有例外情況,與外國人同住的親屬可以根據外國人的要求提交姓名變更等申報。
我居住地附近沒有地方入國管理局,因此,當我改變我的工作地點或離婚時,是否必須親自到地方入國管理局進行申報?
機構變更申報或與配偶的離婚申報等事項,需要向地方入國管理局提交記載申報內容的文件,可以通過郵寄或通過郵件進行發送。
您也可以使用“移民服務局電子通知系統”在線提交通知。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入管廳電子申報系統”前,需要事先登錄“入管廳電子申報系統”并登記用戶信息。
* 您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附屬機構通知參考表:
1. 在留資格:教授、高級專門人才第1C號、高級專門人才第2號(從事出入境管理法附表1-2中的專門人才第2-c項所列活動時) 、業務經理、法律/會計服務、醫療、教育、公司內部調動、技術實習、出國留學、培訓: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4.html
2. 在留資格:高技能1-a、高技能1-b、高技能2、研究、技術/人文/國際服務、看護、娛樂、技能: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5.html
* 您也可以從下面的鏈接下載報告配偶的參考表: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6.html
郵寄地址:〒160-0004,東京都新宿區四谷1-6-1四谷塔14樓,東京入國管理局在留管理信息科申報受理科
移民服務局電子通知系統:https://www.ens-immi.moj.go.jp/NA01/NAA01S/NAA01STransfer
如果我遲遲不通知我的機構變更、與配偶離婚等事項,會怎么樣?
必須申報機構變更、與配偶離婚等事項的人士,應自該事由發生之日起 14 日內進行申報。未申報的,可能會被處以 20 萬日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