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侄子,在國內中專畢業,學的是電腦專業,有兩年的軟件開發工作經驗,他想到日本來工作。請問,他要是在日本找到一家愿意雇用他的公司的話,我的侄子能以就勞簽證來到日本嗎?
從事有關電腦方面的工作時,可以申請“技術”在留資格。但要想取得“技術”在留資格,本人要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攻讀該業務所需的技術·知識科目并大學畢業,或接受了同等以上教育。
(2)有10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包括在大學學習必要科目的時間)。
(3)從事有關情報處理技術的業務時,通過了法務大臣指定的情報處理技術關聯的考試,或持有法務大臣指定的有關情報處理技術的資格。
畢業于中國的電腦專業的中專并不滿足上述(1)。因此,您侄子是無法取得“技術”在留資格的。
我的父親持有“技能”在留資格,我和母親持有“家族滯在”在留資格。上個月我在中國辦理了結婚登記,請問,我能不能給丈夫申請長期簽證來到日本?如果不能申請長期簽證,能申請“親屬訪問”的短期簽證嗎?
成為“家族滯在”在留資格的對象的是“配偶以及子女”。這里的“子女”包括養子,但不包括已獨立生活的成年人。因此,即使您先生和您父親辦理收養手續,也很難給您先生申請“家族滯在”在留資格來到日本,但可以給他申請“親屬訪問”的短期簽證。
我持有三年的“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在留資格,妻子原來持有“家族滯在”在留資格。但5年前她因為違反了資格外活動的規定,被遣返回國了。現在已經過了5年,我想重新給妻子申請“家族滯在”辦到日本來。但我從下個月開始要被派到馬來西亞工作一年。請問,我被派到海外工作期間也能申請妻子來日本嗎?
妻子的家族滯在簽證是以在日本和丈夫過同居生活為前提的。您要是長期被派到海外工作的話,就不能滿足此條件。提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時,需要附上在職證明書,您被派到海外工作的事情也會一目了然。但馬來西亞政府會給一年以內短期就勞為目的的外國人的妻子和孩子發行家族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