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撫養養子的目的,是否可以辦理父母來日本?另外,是否可以辦理養父母來日本?
7歲以下的「子」包括養子在內,因撫養養子的目的,也可以申請父母來日本。此外,可以被申請的“親人”不僅限于生身父母,所以,為了撫養7歲以下的子女,或者因幫助懷孕的高度外國人才的配偶或懷孕的高度外國人才本人,也可以申請高度外國人才本人或其配偶的養父母來日本。
高度外國人才的配偶可以在日本工作嗎?
高度外國人才的配偶在日本工作的方法如下:
以高度外國人才的受扶養配偶的身份入境,然后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如果以高度外國人才的受扶養配偶的身份入境,不能直接工作,需要另外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在該許可的范圍內才能工作。
關于資格外活動許可的規定,與在留資格為“家族滯在”的人員相同(最多每周工作不超過28小時,不包括特定領域的工作)。對于受高度外國人才的扶養子女也適用同樣的規定。
以高度外國人才的就業配偶的身份入境
在這一制度下,作為對高度外國人才的一項優惠措施,針對高度外國人才的配偶,只要滿足規定要求,可以允許從事與在留資格“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 務”或“興行”(除戲劇等外的演藝活動)相關的工作。與資格外活動許可不同,這種工作沒有時間限制,可以全職工作。
取得工作資格后入國
如果高度外國人才的配偶者,不是基于與高度外國人才的身份關系入境,而是自己獲得了與工作活動相關的在留資格(例如,“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那么可以根據其在留資格,從事相應的工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