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投資經營管理簽證,日本公司業務委托,運營移民日本靠譜嗎?
日本投資經營管理簽證要求申請人公司有明確的經營項目,并且根據業務需求聘請相應人員開展業務,同時要求申請人作為公司法人運營和管理公司,讓公司有穩定的收益,以保證公司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從而確保申請人持有的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續簽的穩定性,以及最終申請日本國籍或永住的成功率。
現在很多申請人咨詢我們,把公司業務全部委托給第三方,收取固定的利潤作為公司營業額,自己什么也不用干也不請人,是否可以達到申請國籍或永住的目的。首先我們認為,這種做法風險大!成功率低!
首先,如果把公司業務完全委托給第三方運營,自己公司沒有請人運營相關業務,雖然第三方支付的利潤可以成為公司的營業額,但是申請人卻沒有從事實際的運營和管理工作,同時公司沒有相應的人員、招待、差旅、宣傳、辦公耗材等業務支出,無法證明法人對公司的管理和運營,簽證續簽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其次,如果把公司業務完全委托第三方運營,自己沒有參與實際運營和管理,一旦第三方公司運營出現問題,申請人公司會出現以下問題:
1.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將會直接導致公司的營業收入變為零或者負債;
2.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將會直接導致公司經營項目停滯或者直接關停;
3.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將會直接導致公司前期項目投入的資金本金縮水;
4.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將會直接導致公司財報及納稅出現相應問題;
5.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由于公司沒有實際業務和人員,后期發展將會很艱難;
6. 一旦第三方運營公司出現運營不善或倒閉,將會直接影響申請人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的續簽。
所以,申請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申請人一定要自己組建團隊運營和管理公司,可以把一部分業務委托帶三方,但是主體業務必須自己運營和管理。這樣才會讓公司的發展穩定和持續,個人的收入才有保證。最終才能實現日本移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