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留學”簽證,明年就要大學畢業了。畢業后我打算自己設立一家貿易公司,申請變更為投資經營管理簽證。關于設立公司時的資本金,如果我找一個朋友作發起人,然后雙方共同出資500萬日元,這樣也可以嗎?
申請投資經營管理簽證時,必須由個人單獨出資500萬日元以上。
我持有3年的“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在留資格,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請問,以我現在的在留資格,除了現在的工作之外,還能注冊一家公司,擔任代表取締役或董事嗎?
您之所以取得了“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在留資格,是因為在現在的貿易公司上班。注冊公司并擔任代表取締役時,需把在留資格變更為“投資經營管理”。如果擔任董事并有報酬的話,屬于資格外活動,需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但就勞簽證者想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需滿足將從事的活動符合現持有的在留資格所規定的范圍的條件,還需取得現工作單位的同意。
我現在是一名大學4年級的學生,打算畢業之后開一家中華料理店,把在留資格變更為“投資經營管理”。請問,取得“投資經營管理”在留資格以后,我本人能在店里從事廚房、大堂或送外賣等工作嗎?
“投資經營管理”在留資格所規定的活動是事業的經營或管理。所以,廚房的工作或跑大堂、送外賣等單純勞動并不屬于此種在留資格所規定的活動范圍內。但如果您取得的收入是因從事了經營者或管理者的活動,從事其他業務并無報酬的話,應該是沒有什么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