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以某一種在留資格(如“家屬滯在”)留在日本,想暫時回國(出境),手續要如何辦理?
如果您計劃在離開日本后的一年內再次入境,并持有有效的護照和在留卡(包括被視為等同于在留卡的外國人登記證明),可以通過特別再入國許可證進出日本,無需提前進行手續。
但是,如果您的停留期限在離開日本后一年內到期,您就必須在到期日期之前重新入境日本。如果您使用特別再入國許可證離開日本,請注意,您不能在國外延長其有效期限。
如果您計劃在離開日本一年后再次入境日本,則不能使用特別再入國許可證進出日本。在這種情況下,請向您所在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再入國許可證。
每次離開日本都需要獲得再入國許可嗎?
首先,特別再入國許可沒有次數限制。
其次,如果需要再次入境,有一次性有效的再入境許可和在有效期內可多次使用的多次再入境許可。如果已獲得多次再入境許可,則每次出境時不需要再次獲取再入境許可。
此外,再入境許可的有效期限在現有停留期限范圍內,最長為5年(特別永久居民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