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名日本人結婚來到了日本,我在國內學過理發技術,想在家附近開一個小規模的理發店,就是日本人所謂的“床屋”。請問,在日本開“床屋”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另外,從國內辦理發師來到日本需要申請哪種在留資格?
要想在日本開設進行理容行為(剪頭、刮胡子等)的設施(理容所),需事先接受保健所的檢查以及確認,如構造是否符合衛生條件、設備是否齊全、工作室是否有13平米以上等等。
此外,只有通過了日本國家考試的理容師才有資格進行理容行為(剪頭、刮胡子等),但開設人不一定是理容師。因此,您可以成為開設人,但必須雇用理容師,或您自己取得理容師的資格。另外,中國的理容師是沒有相應的在留資格可以申請的。
我在和一名日本男性交往,他有幾千萬日元的借款。請問,我和他結婚之后,我有沒有義務幫他償還此債務?另外,我以自己的名義買了一套公寓,結婚后那套公寓會變成我和丈夫的共同財產嗎?
除了對丈夫的債務進行了連帶保證的情況,妻子不持有償還丈夫婚前債務的義務。即使丈夫去世,只要放棄繼承遺產的權利,妻子就不會持有償還義務。另外,您婚前取得的財產仍處于您一個人的名下,而離婚時有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對象,則是夫妻結婚后取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