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的持有者一旦3個月以上沒有行使其在留資格所規(guī)定的活動,除去擁有正當理由的情況,否則都將會被取消簽證。
舊商法規(guī)定,股份公司需要有1000萬日元以上的資本金,有限公司要求有300萬以上的資本金,但之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有關最低資本金方面的限制。
經營規(guī)模較小的事業(yè)時,適合設立合同會社來經營。設立會社的資本金為2144萬日元以下時,合同會社的登錄免許稅為6萬日元。合同會社的定款做成以后,不需要取得公證人的認證。
會社的事業(yè)年度必須記載入會社定款。在一個事業(yè)年度結束后的2個月以內,會社必須向稅務署申告并納付法人稅。事業(yè)年度只要是一個完整的自然年,可以自由決定月份。
2015年4月1日起,“投資·經營”簽證已統(tǒng)一改名為“經營·管理”簽證。在日本海外居住的您,可以通過短期簽證入境。之后提交4個月期限的“經營·管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取得許可后再向中國國內的日本使領館申請簽證來日。
與其他工作簽證相比,投資經營管理簽證對于學歷和工作經驗的要求并不嚴格,但它對所投資的業(yè)務的詳細內容要求很嚴格,要進行完善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