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長期在留者在登陸日本后,自決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內,必須向市町村申報居住地。如果您在決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天內未通知市町村,您可能會被處以最高 200,000 日元的罰款。
當您在入境機場簽發在留卡時,日本入管局的出入境檢查官將從您為簽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或落地許可相關簽證申請而提交的照片中選擇在留卡照片,因此您在機場辦理在留卡時無需準備照片。
如果您年滿 16 歲并申請簽發在留卡,需要提供照片。而孩子得到在留卡,有效期至16歲生日次日的在留卡,會顯示照片,而有效期至 16 歲生日前一天的在留卡則不會顯示照片。
持有再入國許可出境的中長期在留者,如果在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內沒有再入境日本,必須在14天以內向出入境管理局長官報告,從再入國許可事由發生之日起 2 天后,必須返還在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