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永久居留的規定僅適用于高度技術外國專業人員,他們可以在居住一年內獲得永久居留權,但這一規定不適用于配偶或受贍養的子女。
作為高度外國人才的父母,為了被批準可以在留,他們需要與高度外國人才本人同住。此外,他們還需要在日本在留期間保持同住狀態,如果在日本期間與高度外國人才本人分居,將不被允許進行批準的養育活動等。
“家庭年收入”是指高度外國人才本人的報酬加上高度外國人才配偶的年度總收入。而“報酬”指的是作為對特定服務支付的金錢或實物。這其中包括基本工資、勤奮津貼、調整津貼等。
作為外國高度人才入境的人員,其在本國雇傭的家政工人可以在滿足規定條件的前提下與雇主,也就是高度外國人才本人一同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