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現在持有3年的“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簽證,可是因為失業了,所以想把它變更為“投資·經營”的簽證。如果想要取得“投資·經營”的在留資格的話,是不是一定要設立一家新公司呢?接手已經在運營公司或者是投資當股東等方式能夠取得“投資·經營”的在留資格嗎?
答:符合“投資·經營”在留資格的活動有以下幾種。
(1) 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并成為其經營者
(2) 在符合上述1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3) 給日本的事業投資,并成為其經營者
(4) 在符合上述3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5) 替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
(6) 在符合上述5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或日本人替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7) 替在日本的事業投資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經營者
(8) 在符合上述7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或日本人替在日本的事業投資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也就是說,接管已開始運營的公司或以增資的形式成為取締役時,只要符合上述2~8的任何一項都有可能取得“投資·經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