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遷出申報,中長期在留者提交在留卡,根據(jù)住民基本臺帳法提交遷入/住址變更申報時,視為已向廳長進行了申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總則(入管法第 19 條之 9 項第 3 項)。
因此,如果中長期在留者持在留卡進行居民基本臺賬法規(guī)定的遷入/地址變更申報,也將履行入管法規(guī)定的申報義務。
此外,如果在申請遷入/遷址申報時忘記攜帶在留卡而提前接受了居民基本臺賬法規(guī)定的遷入/遷址申報,則上述推定規(guī)定將不適用。申請,因此需要重新申報居住地。
此外,如果不妥善申報,中長期在留者可能會受到處罰或被取消在留資格。申請遷入/變更時請攜帶在留卡地址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