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88:當雇用主為高度外國人才的家政服務員提交了續簽申請,但由于積分總數未達到70分,無法獲得高度外國人才的續簽批準,因此需要將在留資格更改為其他工作類別。那么,被雇傭的家政服務員是否可以繼續在日本居留呢?
發布時間: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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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這是不被承認的。高度外國人材的家政服務員之所以被承認,是因為他們作為高度外國人才的雇員享有優惠待遇。因此,一旦雇主不再是高度外國人才,作為優惠措施的家政服務員的居留資格也將不再被承認。然而,如果雇主更改后的居留資格為"經營與管理"或"法律與會計業務",并且滿足特定活動通知表第2項的要求,那么家政服務員可以繼續在原雇主雇傭下作為家政服務員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