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登錄證上的簡體字和其他漢字名稱可能會被用于護照等外國政府發行的公文,或者在簽發在留卡時歸還外國人登錄證時等。您可以證明連同你的外國人登記證。
(注)持有外國人登錄證的外國人新簽發在留卡等時(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由a簽發時),原則上將返還的外國人登錄證進行穿孔處理后返還本人(穿孔加工)。
因遺失等原因沒有外國人登錄證時,可以要求出示外國人登錄證并進行確認。詳情請參考Q129。
此外,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的網站上還發布了正字法搜索系統。通過使用該系統,您可以輕松查看已通過輸入簡化字符等替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