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短期多次簽證(商務目的/文人?學者等)

在中國居住且擁有中國國籍的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時,可申請赴日短期多次簽證(停留期限為「90天」),具體實施細則如下。申請簽證時請通過本館所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請。
持短期簽證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國內從事盈利性活動。
1.「商務目的」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條件的申請人
(1)初次訪日目的不是探親訪友或觀光旅游。
(2)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企業在職人員(包含IT技術員(注1))
- 國有大中型重點企業的任職人員
- 上市企業(包含在第三國?地區上市的企業)的在職人員
- 各駐華使領館管轄區內中國日資企業商工會(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樂部)的會員企業、且有日本國內的經營基礎或聯系方式的日資企業(包含駐在員事務所)的在職人員(注2)
- 由日本、中國或第三國?地區上市企業投資的合資企業、子公司、分公司等的在職人員
- 與日本上市企業有頻繁業務往來的企業在職人員
- 在過去三年內持日本商務簽證訪問過日本,且因短期目的多次訪問過除日本以外的其他G7成員國(G7成員國: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法國、德國)的在職人員;或在過去三年內持日本商務簽證訪問日本3次以上的在職人(注3)
(注1)IT技術員是指,擁有利用電子計算機有效處理信息技術能力的人員、是電子計算機、網絡服務器、軟件技術、系統開發、 維 護、運行等信息處理方面的專家。
(注3)護照上需貼有G7成員國簽發的簽證(申根簽證必須為德國、法國、意大利所簽發的)及多次入境該國的記錄。
2.「文人?學者等」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條件的申請人
(1)初次訪日的目的不是探親訪友或觀光旅游。
(2)符合下列條件者
- 有相當程度業績的美術、文藝、音樂、戲劇、舞蹈等領域的藝術家,或是人文科學(文學、法律、經濟學等)、自然科學(理學、工學、醫學等)領域的學者
- 持有國家或國際資格證書的現職律師、注冊會計師、司法代書人、公證人、醫生
- 公認有相當成績的業余運動員
- 全國、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前任委員,全國、地方政治協商會委員及前任委員,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擔任處長以上職務者
- 大學講師以上職務者(僅限全職教師)
- 國立、公立的研究所、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等擔任處長以上職務者
3.符合上述1、2條件的申請人的配偶與子女
與滿足上述1、2條件的申請人一同申請簽證的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或已經取得有效多次簽證的上述1、2申請人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
4.申請材料
各項材料均應在發行后3個月內提交(材料上若標有有效期,則以材料標注為準)。另外,申請簽證時所提交的材料,除護照、居住證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還。
(1)「商務目的」(上述1條件的申請人)
- 簽證申請表(貼付照片 豎4.5cm×橫4.5cm、白底、1張)
- 護照
- 戶口本復印件
- 居住證等居住證明(僅限于戶口不屬于本館管轄區域內的申請人)
- 所屬單位的在職證明(需注明簽證申請人的具體職務,工資以及具體入職時間)
- 所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的復印件
- 滿足上述1(2)a. ~ f. 條件的相關證明資料(滿足f時需要提交能顯示過去入境記錄的舊護照。)(注)
- 赴日本短期多次簽證申請理由書
(注)例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官方網站上打印出企業相關信息
- 帶有“上市”字樣的營業執照,或者交易所登記的企業信息頁
- 外商(港澳臺)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打印出的企業相關詳細信息
- 近期的合作合同等復印件
- 顯示過去入境記錄的舊護照
(2)「文人?學者等」(上述2條件的申請人)
- 簽證申請表(貼付照片 豎4.5cm×橫4.5cm、白底、1張)
- 護照
- 戶口本復印件
- 居住證等居住證明(僅限于戶口不屬于本館管轄區域內的申請人)
- 申請人符合上述2(2)a. ~ f. 里任一條件的相關證明(注明職務,工資以及入職 時間的在職證明、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等)
- 赴日本短期多次簽證申請理由書
(3)上述1、2申請人的配偶與子女(上述3條件的申請人)
- 簽證申請表(貼付照片 豎4.5cm×橫4.5cm、白底、1張)
- 護照
- 戶口本復印件
- 居住證等居住證明(僅限于戶口不屬于本館管轄區域內的申請人)
- 表明親屬關系的材料(證明與上述1、2申請人有婚姻或親子關系的結婚證、出生證等復印件)
- (與上述1、2申請人分開申請簽證時)上述申請人護照及短期多次簽證復印件
5.其他相關事項
(1)簽證費
400元(代辦機構將額外收取一定的代辦費,詳情請咨詢各代辦機構。)
(2)審查所需時間
原則上,本館自受理翌日起第4個工作日發給結果(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一發給結果)。由于在簽證審查過程中,根據情況有時需要在
基本材料的基礎上追加其他材料,審查時間會延長。
(3)簽證有效期
- 原則上,發給有效期為「3年」的短期多次簽證,停留期限為「90天」。但根據審查情況有可能發給有效期為「1年」的短期多次簽證,也有可能只發給單次簽證或不發給簽證。另外,停留期限也根據審查情況而決定,有可能為「15天」或「30天」。
- 申請有效期為「5年」或「10年」的短期多次簽證者,需在「赴日本短期多次簽證申請理由書」里作詳細闡述。
- 短期多次簽證持有者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上述3)的短期多次簽證,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