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者要想把配偶辦到日本來的話,原則上要滿足有撫養能力以及身份保證能力的條件。作為該證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住民稅的納稅證明書(記載一年的總收入·課稅額·納稅額的)。
在修正入管法實施前夕,日本入國管理局就就勞的5年簽證許可條件發布了嚴格的規定。其中,契約機關(勤務會社)必須是在日本的證券市場上市企業,其1年的員工的源泉征收稅為1500萬日元以上。
您是以“在日本監護·養育日本人子女的外國人母親”這一身份取得定住者簽證許可的。如果不把孩子帶到日本來養育的話,我們認為您很難取得定住者簽證的更新。
日本人配偶者簽證的持有者在同日本人離婚時,如果經歷過3年以上的實質性婚姻,其本人又具有獨立生活的生計能力,并且在日本可以安定下來,就可以變更為定住者簽證。